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舉辦「海洋有效保育區(OECM)能力建構國際工作坊」,國際專家肯定臺灣OECM走在正確軌道

專家、學者與學員分組進行討論。(圖:海洋保育署提供)

目前可算尚處於新興啟萌階段的海洋有效保育區(Other Effective Area-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 OECM)概念在近年逐漸開始受到國際的關注,內容可簡單理解為:「不一定是為了保護而設立,但透過有效管理,長期有助於維持生物多樣性。」

為了讓這樣的概念在臺灣落地,政府也走在國際前端。海洋委員會依據《海洋保育法》,正式將OECM納入法制,並訂定認定辦法,積極推動相關制度與實務運作,成為全球少數將OECM「入法」的國家之一。國際專家也肯定臺灣的進展,認為不僅方向正確,更是在制度建構上「走得很前面」,為全球提供重要參考經驗。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於4月29日於臺大集思會議中心舉辦「海洋有效保育區(OECM)能力建構國際工作坊」,邀請來自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之國際專家,也是IUCN OECM指南作者Dr. Stephen Woodley、IUCN亞洲OECM實務社群協調人Ms. Mitali Sharma,以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暨國立中山大學講座教授邵廣昭分享經驗,並與國內海洋有效保育區潛力場域之公民營事業、用海單位及管理機關等代表,共同探討面對全球海洋保育30×30目標之新趨勢,在海洋保護區(MPA)保育措施以外,如何透過OECM為臺灣海洋治理開創更多可能。

海保署署長陸曉筠表示,隨著全球於2022年通過《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各國正朝2030年前保護30%陸域與海洋的「30×30」目標邁進。臺灣也積極與國際接軌,在制度建立與實務推動上同步前進,並逐步展現成果。她指出,OECM不只是擴大保護面積,更重視「保育是否真的有效」。透過此制度,能兼顧生物多樣性、在地文化與社會經濟價值,並強化社群參與,朝向更包容、公平且具韌性的海洋治理模式發展。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於4月29日於臺大集思會議中心舉辦「海洋有效保育區(OECM)能力建構國際工作坊」。(圖:海洋保育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