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歲的喬治·魯伊斯於2018年10月28日走進奧陶加縣監獄時,並不是一名典型的嫌疑犯。他在阿拉巴馬州這個保守派地區顯得格格不入且身陷囹圇。
那天早上,他在55英里的速限區以約70英里的速度行駛,當他越過雙車道的中央線時,與一輛本田思域迎頭相撞,造成駕駛女性喪生。急救人員將魯伊斯送往醫院,血液檢測發現他體內有微量酒精,為0.016,低於法定醉駕的門檻。
但警方並未以過失殺人罪起訴他,這通常是這種情況下最嚴重的指控,而是直接以謀殺罪逮捕了他。
為了支持這種謀殺指控,檢方必須證明被告的行為顯示出“極端漠視”——這樣的行為是如此魯莽,導致他人可能死亡,例如向人群開槍或將船駛入游泳者中間。根據普布利卡對過去20年阿拉巴馬州案件的回顧,通常被控謀殺的駕駛者,其血液酒精濃度通常超過法定限度的兩倍,而魯伊斯的血液酒精濃度連法定限度的十分之一都不及。此案件中,魯伊斯的犯罪歷史潔白,甚至沒有快到足以被開罰的超速。
魯伊斯的辯護律師表示,當他開始與地區檢察官辦公室交談時,案件感覺就不同了。在阿拉巴馬州第19巡迴法院的三個縣中,十多年來只有少數人因車禍被控謀殺,而大多數都最終接受了較輕的認罪協議。
但這一次,檢方的提議幾乎不能被稱為交易:這名青少年必須對謀殺罪認罪,並且是盲認罪,這意味著他必須希望法庭能對他的判刑從寬。“在我30年的法律實踐中,我從未被提供過這樣的交易,”魯伊斯的法律援助律師理查德·利夫利說。
最終,首席檢察官略有讓步,但僅僅是稍微:他不會減少指控,但他會建議這名青少年入獄30年。
這是自2004年以來在阿拉巴馬州第19巡迴法院因車禍致死的案件中,判刑最長的案例。2017年,一名在致命車禍後逃離現場的男子,並在九小時後的酒精檢測中顯示出0.09的血液酒精濃度,獲得了15年的刑期。2007年,一名血液酒精濃度達三倍法定限度的女性被判23年,因她殺死了一名阿拉巴馬大學的學生。
對於那些在致命車禍中年輕的被告,法庭的懲罰可能會更加寬容。2012年,馬迪遜縣法官授予一名因醉駕致死被控謀殺的19歲男子少年罪犯身份。這名駕駛者的血液酒精濃度為0.15,被判一年監禁和兩年緩刑。
利夫利難以將他的當事人所受到的指控與其血液檢測和記錄速度的結果相對應。阿拉巴馬州的謀殺法規不要求駕駛者必須合法醉駕,且人們曾因賽車或逃避警方而造成他人死亡而遭到謀殺指控,但在本案中均不適用。利夫利認為,為了適用謀殺的條件,這名青少年必須故意駛入對向車道。
他認為他的當事人可以打贏指控,並告訴他不要認罪。數年後,參與此案的律師會試圖說明,為什麼這個案件與其他類似案件如此不同,以及他們相信有一個事實超越了所有其他事實。
他是一名墨西哥移民。
(内文照片来自GOOG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