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察案判決對兩岸文化造成巨大陰影


(圖片轉自中央社)

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今天下午發布書面回應指出,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犯「煽動分裂國家罪」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已於2025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但未提到刑期等判決結果。

聲援富察連署工作小組晚間發布聲明表示,富察從被關押開始到所謂「公開宣判」,事實上是一路「黑箱」到底,對於這樣的進展感到失望及錯愕,富察只是一位單純的出版工作者,於2023年3月底前往上海後隨即失蹤。兩個月後,時任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才宣稱富察「涉嫌從事煽動分裂國家」,聲明中也提到,「富察案的發展,對兩岸文化交流投下巨大陰影」。因為富察案,讓台灣絕大部分文化工作者對北京當局究竟如何看待兩岸的交流與正常的文化工作、出版與言論自由起了疑懼。

聲援富察連署工作小組呼籲北京,確保富察在被拘留期間應享有的法律權益,並要求真正「公開」富察案的詳情及富察的健康狀況,「這是一個被國家拘捕的人應該享有的最基本權利,也是北京促進兩岸民間和平交流應該要採取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