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取回長和兩港口經營權 港府批毀國家信用

巴拿馬政府近日正式公布最高法院的裁決,撤銷了香港長江和記實業旗下子公司在巴拿馬運河兩座港口的特許經營權。長江和記發表聲明指出,巴拿馬政府的行動不僅不合法,且事前未經知會或協商,因此巴方必須對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害及損失負責。香港特區政府已向巴拿馬駐港總領事提出嚴正抗議,並譴責此裁決及巴拿馬政府的無理行為自毀國家信用。

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進一步說明,巴拿馬政府強行接管兩個貨櫃碼頭,是巴方過去一年來針對巴拿馬港口公司及其特許經營合約一系列行動的最終結果。巴拿馬政府憲報於23日上午刊登了最高法院的裁決,以及總統頒布的行政法令,該法令要求國家在所有相關政府機關的參與下,「佔用」巴拿馬港口公司「所有動產」。

聲明指出,巴拿馬政府代表在未經邀請的情況下進入兩個貨櫃碼頭,通知巴拿馬港口公司其特許經營權已終止,公司必須停止營運。同時,政府指示公司員工將被調離,不得與公司溝通,且必須遵從政府指示,否則將面臨刑事檢控。目前,巴拿馬政府已控制這兩個貨櫃碼頭,而長江和記了解到,特許經營權已於23日起被強制終止。

長江和記強調,最高法院的裁決、總統行政法令、撤銷特許經營權及強行接管碼頭的行為均屬不合法。巴拿馬政府的這些行動也對碼頭的營運、衛生與安全造成嚴重風險。由於巴拿馬政府在採取行動前未曾知會或協商,因此必須承擔因強制沒收所引起的一切損害與損失。

聲明表示,巴拿馬港口公司與長江和記將繼續就此裁決、強制接管行動及特許經營權被終止等事宜諮詢法律顧問意見,並研究所有可行途徑,包括針對巴拿馬共和國及其代理人、以及串通的第三方,採取進一步的國內及國際法律程序,保留一切追究相關方責任的權利。

(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