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歷經十年達成歷史性難民協議,新審批制度引領歐洲移民政策大變

歐洲議會、歐洲理事會和歐委會代表於布魯塞爾徹夜討論難民協議最終達成一致,歐洲議會議長梅措拉(Roberta Metsola)表示歐盟為此努力了十年,正式達成一項全面的歐盟難民審批程序草案協議。經歐洲議會議長梅措拉形容為「新一屆歐洲議會的重要成就」,由八部分內容組成的草案視為新一屆歐洲議會當選以來一個「巨大的成功」。

新難民審批程序預計將於兩年內生效,先需獲得議會和各成員國於4月底前的正式批准。核心規則要求各成員國在外部邊界統計和審核所有抵達的移民,尤其強調對來自難民認可率低於20%的國家的移民。若該率低於20%,移民將進入「快速邊境程序」,在12週內裁定是否遣返或需庇護。

這場歐盟改革首次確立了歐盟27國的「團結義務」,將難民申請者分配至其他成員國,以減輕負擔過重的國家負擔過重的國家,如義大利、塞浦路斯、馬耳他和希臘的難民申請者將部分移交給其它國家,如果歐盟北部或東部的國家拒絕接收,那麼可以選擇提供實體補償,或每拒絕接收一名難民申請者,提供2萬歐元補償金。

雖然歐盟專員約翰森堅稱新規則不會惡化移民處境,但約50個救援組織批評新規定實際效果有限,甚至可能侵害庇護權及基本人權。新規則將「操縱」移民者視為例外,例如白俄羅斯或俄羅斯把移民運送到歐盟邊界,可能直接予以遣返。

儘管新制度引起爭議,歐盟強調將加強同源和過境國的談判,確保遣返程序順利進行。然而,歐盟將面臨來自義大利、匈牙利和波蘭等國的抵制,落實新審批規則仍有待觀察。这一歷史性協議將在歐洲政治版圖上留下深遠的影響,影響著移民政策的未來走向。

2015年10月23日,斯洛文尼亞RIGONCE,數以千計的移民從克羅地亞之間邊界進入斯洛文尼亞,由警察護送,從斯洛文尼亞布雷日采前往難民營。斯洛文尼亞當局向歐盟求援,以應付二戰以來歐洲最大的難民潮。(圖片來自Jeff J Mitchell/Getty Im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