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斯加州最高法院對於刑事案件的延遲時間進行了新的限制,這是為了減少許多刑事被告在該州等待受審的時間。
根據法院的命令,該命令將於5月12日生效,指示州法官對於2022年或之前提起的刑事案件,新的延遲時間不得超過270天。法院系統的數據顯示,約有800起活躍案件屬於這一類別,每一宗案件的待決時間已超過800天。
這一減少延遲的舉措是根據《普布立卡》和《安克拉治每日新聞》的調查而提出的,該調查發現一些案件甚至需要十年才能到達陪審團,潛在地侵犯了受害者和被告的權利。
阿拉斯加最嚴重的重罪案件,例如謀殺和性侵案件的解決時間在過去十年中幾乎增加了三倍。受害者權益倡導者長期以來一直抱怨法官在安克拉治的案件中隨意批准延遲,這些案件中約有一半受到最高法院命令的影響。一些案件拖延的時間之長,甚至導致受害者或證人已經去世。
除了限制延遲的長度外,州最高法院的命令還要求法官解釋為何批准任何延遲請求。
“這是法院積極的一步,能夠與律師合作,促進案件的進展,”阿拉斯加州參議員馬特·克拉曼表示,他是司法委員會的主席,該委員會在二月份舉行了一次有關預審延遲的聽證會。
阿拉斯加法院系統發言人瑞貝卡·科福德表示,新的最高法院命令於3月12日簽署,應對“最迫切的擔憂”。
需要關閉最舊案件的時間“非常長”,她說,“我們需要解決它們。”
最高法院的命令指出,2023年之前的案件,法官必須允許辯方請求的延遲時間僅為90天,檢察官也為90天,並且必須為“正當理由”提供其他延遲時間90天。
科福德表示,正當理由的例子是當證人暫時無法作證。她表示,還會有進一步的努力來減少案件進入審判所需的時間。
“我們不會將其視為解決方案,它只是解決方案的一部分,”科福德說。
阿拉斯加刑事規則賦予被告在被控犯罪後120天內接受審判的權利。根據州憲法,犯罪受害者有權得到“及時的處置”。
120天的截止日期很少能達到。《每日新聞》和《普布立卡》強調的一起性侵案件自2014年以來已被延遲超過70次,而這起案件現在已定於4月1日審判。
幾位高級州官員自從新聞機構在一月揭示這一問題以來,已經表達了控制延遲的必要性。
首席法官蘇珊·M·卡尼在2月12日告訴州立法者,法院系統正在努力減少延遲,並指出近期的新聞報導提到的問題。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在本月稍晚舉行了一次專注於預審延遲的聽證會,當時法院系統總法律顧問南希·米德告訴立法者,最近在新聞報導中強調的案件是不可接受的,但在刑事案件中屬於孤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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