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防部於7月9日上午1000時由國防部發言人孫立方少將持舉行記者會,由作計室聯合作戰處處長董冀星少將與全動署人力動員處處長朱森村先生分別說明「漢光40號演習實兵演練」及「萬安47號演習」規劃。
作計室聯合作戰處處長董冀星少將指出,在歷年演習所奠定基礎,及趨近實戰化的要求下,分由戰役、作戰與戰術等層級,設計仿真戰場想定及輔助狀況,誘導官兵操演,以驗證聯合作戰計畫可行性,及各級部隊執行計畫之能力。依共軍犯臺可能行動,發展想定架構,國軍以三軍兵力現況,採實兵、實地、實時、實裝方式,規劃部份海空兵力實施對抗操演,置重點於軍種聯合作戰及夜戰等課目,遂行戰力保存、整體防空、聯合截擊及聯合國土防衛作戰等連續5天4夜(7月22至26日)操演。
演習階段及課目依序為:(一)戰力保存作為;(二)整體防空效能;(三)聯合截擊與反封鎖作戰能力;(四)聯合國土防衛作戰韌性;(五)全社會防衛體系。驗證重點包含:(一)去中心化指管;(二)聯合作戰計畫;(三)整體後勤支援;(四)連續及聯動原則;(五)交戰規則。
演習的督考編組,由總督察長室及各軍司令部,納編所屬參謀負責演習期間督考事宜,檢視三軍各級部隊確依敵情威脅,將聯合作戰計畫融入想定及輔助狀況,誘導地境內三軍部隊執行訓練,落實達成國軍實戰化訓練要求目標。

「萬安47號演習」規劃則由全動署人力動員處處長朱森村先生進行說明。朱森村先生指出,113年「萬安47號演習」配合「漢光實兵演習」,訂於113年7月22日至25日採分區方式,依中部、北部、東部及外(離)島、南部地區之順序,實施演練。各地區於演習當日1330時至1400時,實施警報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防空警報解除後,續於1400時至1430時,由地方政府及參演之民防團隊實施「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及災害救援演練。除新竹市、嘉義市各擇1個區,其餘20個地方政府各擇2個鄉(鎮、市、區)重點驗證民眾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各地方政府擇定之重點驗證區。
全動署強調,行駛中的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請駕駛人保持鎮靜,切勿違反交通規則,並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指揮,配合實施人、車管制。行駛於各重點驗證區之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請靠邊停於安全處下車,駕駛及乘員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
防空演習期間,各級政府機關、部隊、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站及民眾均應配合管制與演練。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演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