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預告「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配套法規命令草案」

作計室聯合作戰計畫處處長董冀星少將在記者會說明「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配套法規命令草案」。(圖:國防部提供)

國防部於9月10日上午由國防部發言人孫立方少將主持舉行例行記者會,由作計室聯合作戰計畫處處長董冀星少將預告說明「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配套法規命令草案」。

董冀星少將表示,為確保軍事演習、訓練及戰備等軍事任務推動,在依法行政原則及國防法制化要求下,國防部自106年8月啟動「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制定(共計25條),業經前總統蔡英文女士於113年1月3日核定公布後,旋即啟動配套法規命令訂定,全案經行政院審竣後,9月10日完成上網預告,冀民眾提供意見,納入修訂參考,以維條例周延。

依照「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授權國防部訂定7項配套法規命令如下:1. 軍事演習訓練場域通報辦法;2. 軍事機關執行營區安全勤務配備武器及器械種類;3. 軍事機關辦理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第六條第一項許可事項辦法;4. 軍事營區安全檢查強制驅離或必要措施實施辦法;5. 軍事營區安全管束實施辦法;6. 軍事機關武器或器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7. 軍事機關執行營區安全勤務事件補償辦法。

董冀星少將最後指出,各法規草案預告期間,將透過「眾開講」及國防部全球資訊網等平臺,廣蒐建言,相關疑義於預告期滿後60日後彙整說明,並依各界意見謹慎修調法規命令內容,務使符合軍事安全需求,並降低對人民影響,期望各界繼續給予國軍支持。

根據「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配套法規命令草案」內容,未來軍事迷拍攝軍事裝備將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圖:謝仲平拍攝)
日本最大軍港橫須賀軍港不僅在港邊設有公園觀賞平台,甚至還允許民船經營遊港行程。(圖:謝仲平拍攝)